广东省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17破2号
阳江凯铂花园酒店有限公司各债权人:
本院根据周叶荣的申请,于2023年6月21日作出(2023)粤17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受理了阳江凯铂花园酒店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指定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六条的规定,阳江凯铂花园酒店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3年9月4日前,向阳江凯铂花园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邮寄申报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6号周大福金融中心65楼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现场申报地址: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三路123号东汇城广场4幢1818房;电子邮件申报地址:jxhugo@qq.com;负责人:廖焕国;联系人:罗凤佳;)书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阳江凯铂花园酒店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阳江凯铂花园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3年9月18日上午九点三十分在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本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线上网络直播的形式召开,具体参与方式由管理人告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广东省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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