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转让公告
债务人黄贵来先生(身份证号:431022199509120719)、蓝军先生(身份证号:452231199101103538)、张拴定先生(身份证号:410421198410141030)、钟池生先生(身份证号:441283199510166138)、刘振波先生(身份证号:450421197108093050):
因你们均未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进行还款,我司根据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的理赔申请及贷款保证保险合同约定,已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对债务人所欠银行款项进行理赔,由此取得对你们的追偿权。鉴于担保人佛山市龙锦汽车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已向我司履约偿还理赔额,故我司将佛山市龙锦汽车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已偿还的理赔额对应享有的追偿权转让给佛山市龙锦汽车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请黄贵来先生、蓝军先生、张拴定先生、钟池生先生、刘振波先生向佛山市龙锦汽车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履行相关还款义务。
特此通知!
通知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公司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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