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通知书
致:方剑、刘村、明强、东莞市众勋鞋业有限公司
根据2023年5月29日东莞市舒派德鞋类设计有限公司与李明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东莞市舒派德鞋类设计有限公司已将其在(2020)粤1971民初11601号《民事调解书》中对债务人方剑、刘村、明强、东莞市众勋鞋业有限公司享有的全部权利、权益和利益依法转让给了李明。
东莞市舒派德鞋类设计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转让方,李明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特此通知债务人方剑、刘村、明强、东莞市众勋鞋业有限公司,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向受让方履行清偿责任。
特此通知!
转让方:东莞市舒派德鞋类设计有限公司 受让方:李明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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