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萝峰旧村改造项目安置补偿款提存的告知书
《广州市黄埔区萝峰旧村改造实施方案》于2019年3月获黄埔区人民政府批复(穗埔府函〔2019〕43号),改造范围内现状房屋基本已拆除完毕。现萝峰社区旧村改造范围以下房屋可按照《萝峰社区旧村改造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给予相关补偿。房屋信息如下:
钟容增(已故)所有的坑村北路62号房屋(宅基地使用证号:穗郊萝字第295918号)。
上述房屋的全体合法继承人可获得以下补偿:
1、货币补偿:按《萝峰社区旧村改造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规定计算,包含拆迁补偿款、签约奖励、交楼奖励及三年临迁费。
2、住宅回迁安置面积:按《萝峰社区旧村改造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规定计算应得面积。待萝峰社区经济联合社向全部受补偿人发出分房通知后,您(们)有参与回迁安置房户型、房号摇珠的权利。
请上述房屋的全体合法继承人于2022年9月23日前前往萝峰旧村改造项目展示中心办理领取或确认上述补偿相关的手续并签订相关文件。逾期未办理上述领取或确认补偿手续并签订相关文件的,我司为保障上述权利的实现,将对上述第一项补偿款提存至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公证处。提存后,对于补偿款的领取以及住宅回迁安置,请上述房屋的全体合法继承人联系我司签订相关文件及办理手续。
感谢阁下对萝峰旧村改造项目的支持和配合!
广州市裕峰置业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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