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约解除公告
广州市蓝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租的位于广州市芳村大道东88号新年鸿大厦7、8楼二层办公场所自2010年05月起一起欠缴租金,现出租方已按合同约定解除编号ZFLGJH20071020租赁合同并收回该物业,请承租方自2010年09月13日起7日内向出租方办理清除场内原有物品有关手续,逾期不办理者出租方将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