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公告
广州利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决定,本企业停止经营,清理债权债务。请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天内向本企业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不申报,视为放弃权利,清算结束后,本企
业将向企业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