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公告
广州道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决定,本公司停止经营,清理债权债务。请有关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清算小组申报债权,逾期不申报,视为放弃权利。清算结束后,本公司将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