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公告
新昌营造厂(亚洲)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本企业终止在广州文昌项目的经营活动(营业执照号:440101400024738),依法清理债权债务。请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天内向本企业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不申报视为放弃权利,清算结束将申请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