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公告
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四所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广州市越秀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14年7月9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请债权。清算组联系人:钟林海;联系电话:83510432。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四所 201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