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新畅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股东会决定本企业停止经营,清理债权债务,请债权人自本企业公告见报之日起45天内向企业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不申报视为放弃权利,清算结束后,本企业将向企业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