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恒实经贸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决定,停止公司经营活动,清理债权债务,请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60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逾期不申报,视为放弃权利。清算结束后,本公司将向企业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