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注销登记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荔编字【2012】60号文,经举办单位同意,荔湾区城市管理局第一管理所(事证第144010300153号)、荔湾区城市管理局第二管理所(事证第144010370184号)、荔湾区城市管理局第三管理所(事证第144010300090号)、荔湾区城市管理局第五管理所(事证第144010300364号)、荔湾区城市管理局第六管理所(事证第144010300363号)、荔湾区城市管理局第七管理所(事证第144010300365号)、荔湾区城市管理局第八管理所(事证第144010300152号)拟向广州市荔湾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13年11月5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联系人:邓秋维,联系电话:81936128。
荔湾区城市管理局
2013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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