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源汇食品有限公司清算组公告
(2013)源汇清管公字第1号
广州市源汇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申请人”)股东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出具(2012)穗荔法民清(算)字第1-1号《决定书》,决定委托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为被申请人之清算组。为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债权申报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权申报范围
广州市源汇食品有限公司的所有债权人(包括但不限于已到期债权、担保债权、未到期债权、从债权等)。
二、债权申报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10月28日前。逾期被视为自动放弃债权,清算组不予以受理。
三、债权申报地点
债权人应持有关证明材料,到清算组办理债权申报手续。
清算组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座1202-1204
邮编:510623
联系电话:020-36011266
债权申报联系人:徐隽
四、债权确认通知由清算组下发,债权的清偿办法及清偿时间,另行公告。
五、被申请人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在上述期限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特此公告
广州市源汇食品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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