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恒建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经股东决定,拟将注册资本由原人民币伍仟万元减少为叁佰万元。请相关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没有提出要求。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