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业务需要,我公司拟将投资总额由1.2亿元减至9000万元,本公司债权人可自2012年4月16日起45日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本公司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将按照规定程序减少投资总额。特此公告。联系人:熊玲电话:87504266广州宏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2012年0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