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妮妮同志,因你自八月二十二日起至今没有返回工作岗位,经多方联系仍未能联系上。请你自本公告见报后十五天内,回到公司本部予以说明,逾期不到,我司将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特此声明。广东金方药业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