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伟,地铁建设占用棚地结束,我司多次催你办理接收手续至今仍不前来。现最后通知你在2011年9月16日前来办理接收棚地手续,继续履行2008年7月15日我们签订的关于承租我司物流2区219号大棚的《广州市花卉科技园土地租赁合同》。逾期,我司将解除上述《土地租赁合同》同时收回土地。广州市花卉科技园有限公司 201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