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陇都再生能源科研发展有限公司自2011年8月12日起停止经营,清理债权债务。请有关债权人自本公司公告见报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清算小组申请债权。逾期不来申报,视为放弃权利。清算结束后,本公司将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201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