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公告
广东兆丰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会决定停止公司经营,成立清算组清理债权债务。请债权人自本公司公告见报之日起60日内,向本公司清算小组申报债权,逾期不申报,视为放弃权利。清算结束后,本公司将向公司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