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 明
根据广东省从化市人民法院(1998)从法经执字第50号之五协助执行通知书,注销从化市经协房地产开发公司位于从化市温泉镇永福新村C座B幢109号铺的《商品房产权证明书》,证明书号码:2109号,现声明作废。从化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二○一一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