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公告
广州市电视台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广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11年6月1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联系人:刘淑玲,联系电话:86679773特此公告。广州市电视台201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