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公告
广州人民广播电台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广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11年6月1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联系人:林锦泉,联系电话:86191225特此公告。广州人民广播电台201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