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 明
兰国光与罗梅是夫妻关系,是兰方怡的生父母和法定唯一监护人,现出售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云山大道48号6号商铺的房产,用于兰方怡生活、求学费用,因出售该房屋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全由兰国光与罗梅承担,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