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公告
广州市鼎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经公司决定停止经营,请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不申报视为放弃权利,清算结束后,本公司将向公司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