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公告
广东海申石油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停止公司经营活动,于2011年4月1日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理债权债务。请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小组申请债权,逾期不申报,视为放弃权利,清算结束后,本公司将向公司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