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确权公告
穗云公字(2011)第24号
现有广州市白云区棠景街棠溪村第四经济合作社申请对座落在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大道1231号的房屋登记发证(图幅地号D3217-13-31)。如对该房地产权利有异议的单位及个人,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携带有效证明材料向白云区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561号二楼)提出。公告期满无异议者,本中心将依法核发集体土地房产证。特此公告。广州市白云区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 201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