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经查,位于荔湾区南氵教
西社坊一幢四层框架结构建筑物(具体方位为:东北面向西社坊550号、东南面向西社坊606号、西南面向西社坊541号、西北面向西社坊608号)涉嫌构成违法建设,请上述建筑物的相关权利人自本通告刊登之日起三十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权属证明资料以及相关报建审批文件等材料到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荔湾分局东沙街执法队(地址:荔湾区玉兰路3号613室,电话:81496056)主张权利,接受调查。逾期无人主张权利的,本行政机关将依据《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第八条第一、二款的规定对上述建筑物进行处理。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荔湾分局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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