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告启事
原经营管理人员:请于本启事见报之日起三日内交还本公司公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照及资料,逾期未交出即作遗失处理,全部作废,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你承担,特此声明。联系电话:13975814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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