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公告
经广州市泰昌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股东会决定,自2010年10月25日起广州市泰昌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停止经营,清理债权债务。请各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天内向公司清算小组申报债权(电话:2084048342)。逾期不申报,视为放弃权利。清算结束后,本公司将向公司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注销广州市泰昌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特此公告。广州市泰昌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二0一0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