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处置公告
|
|
发布日期:2010-9-19 |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 关于东莞市裕华贸易有限公司等15户债权资产包处置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以下简称“我办”)拟对所持有的东莞市裕华贸易有限公司等15户债权资产包(编号:COAMCGZ2010FS003)进行处置,特发布此公告。 本资产包总金额折人民币1,873.87万元,包含债权15户,涉及本金843.70万元,利息1,030.17万元(包内债权金额的截止日为2010年06月20日),分布在广东省东莞地区。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办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我办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资产包内的项目和处置方案作适当调整。如有调整,调整结果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 如需了解有关本次交易资产包内每项资产的详细情况请登录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对外网站www.coamc.com.cn查询,或与交易联系人接洽。 本资产包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名师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企业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广利公司工作人员、国家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办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者异议者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10月20日。 联系人:王先生、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7-81857175、81857173 电子邮件:amcfos@126.com 邮编:528200 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南海数码新城1栋708A室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77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监察审计部) 020-838187030(我办纪监察监察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驻广东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电话:020-38762089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文员会广东省监管局 电话:020-83342238 特别声明:本共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的优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10月20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 2010年09月30日
|
|
|
|
|
客服中心 |
|
登报热线: |
020-37608422 |
|
13539997225 |
|
|
发布媒体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