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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李炳元(原公民身份号码:440623195510052073)于2002年8月22日死亡。李炳元的父母亲均先于其死亡。李炳元生前只结过一次婚,配偶是高金碧,夫妇二人共生育两个子女:李艺榆、李秋明,无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现我李秋明声明:上述内容均属实,如果虚假或故意隐瞒,我李秋明将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如有关权利人(或知情人)认为上述情况有虚假,或上述财产产权存在争议,请及时与佛山市顺德公证处联系(联系电话:22835905、22682815,联系人:廖先生)。
声明人:李秋明
时间:202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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