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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粤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与深圳市鑫鹏海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广东粤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转让方”)与深圳市鑫鹏海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下称“受让方”)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转让方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益及相关附属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权利、抵押权、质押权等)依法转让给受让方,原合同内容不变。现转让方和受让方以联合公告的方式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上述债权转让事宜。截至本公告日,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担保人仍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相应还款、担保义务。
深圳市鑫鹏海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作为受让方,现要求公告清单所列的借款人、担保人及其清算义务人等其他相关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受让方履行相应的主债权合同、担保合同及相关附属权益文件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保证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注:
1、本公告资产清单列示截至2024年8月5日贷款本金、利息及费用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深圳市鑫鹏海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法院判决及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等计算;
2、本公告资产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保证人的共同义务人、抵押人、出质人及其承继人等。
序号 借款人名称 本金(单位:元) 利息(单位:元) 费用(单位:元) 担保人名称 抵质押物
1 深圳市嘉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3,983,079.35 1,328,368.10 401,553.00 深圳市嘉信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周福新、周少山、周银丽 1深圳市福田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的滨福世纪广场201,面积1667.63㎡;
2张雄锋、张汉涛持有的山海翠庐25、28栋25-11C,面积136.63㎡
特此公告。
广东粤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鑫鹏海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7日
广东粤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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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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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鑫鹏海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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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永华
电话:1360305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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