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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我(初玉霞)是吴肇钊的配偶,吴肇钊已于2021年10月27日在广州市死亡,其死亡后遗有坐落在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48号之七1805房,1905房的房屋。上述房屋是吴肇钊与初玉霞二人共同共有的财产。吴肇钊与前妻卞大新生育儿子吴迪一人,除此外,吴肇钊没有其他的任何子女;吴肇钊的父亲、母亲均先于其死亡。吴肇钊生前无遗嘱,亦未与任何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处分过上述房屋。
现我本人表示愿意继承吴肇钊的上述遗产,并向广州市广州公证处申办上述继承权公证。如您是吴肇钊上述遗产的继承人(包括但不限于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法定继承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遗产继承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本处联系并提供相关的书面证据材料。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10楼公证团队,联系人:刘淑艳,联系电话:83569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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