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公告
根据海口常亮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与海南众信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已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海口常亮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已将其在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2023)苏0602民初12108号判决书下享有的对债务人南通和洺商贸有限公司的债权及从权利及相关全部权益,包括债权本金人民币49000000元及逾期利息、违约金、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律师费、案件受理费等全部权益转让给海南众信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现特通知债务人立即向海南众信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履行清偿义务及相应的责任。
任何人有异议10日内联系我司。
海口常亮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海南众信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