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 结 书
拆迁户郑锦如为黄埔区(原萝岗区)龙湖街大涵村第六经济社村民,属于知识城南部知识产业区范围内拆迁及管线迁改补偿-永九快速以东地块项目内的拆迁户,已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穗开知龙湖街房拆(2021)122号)。该协议约定总安置面积为360㎡。
分户钟永珍已于2021年7月去世,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名单如下: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与已故成员的关系
郑锦如 44012519470316**** 丈夫
郑秋虾 44012519790606**** 女儿
郑远芬 44012519750212**** 女儿
郑凤英 44018319810310**** 女儿
郑远平 44018319830820**** 女儿
郑伟强 44012519761205**** 儿子
上述法定继承人现一致确认:郑锦如、郑秋虾、郑远芬、郑凤英、郑远平确放弃继承被继承人钟永珍在上述协议中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拆迁补偿款、奖励款、临迁费、安置面积等),选定的南安置区二期B1栋803房100㎡户型由郑伟强继承(实物安置或货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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