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结书
拆迁户李源昌原为黄埔区(原萝岗区)龙湖街大涵村第一经济社村民,属于知识城南部知识产业区范围内拆迁与管线迁改补偿-聚贤路项目内的拆迁户,已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穗开知龙湖街房拆[2020]387号)。该协议约定总安置面积为360㎡。
范长娇已于二0二三年十二月去世,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名单如下: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与已故成员的关系
李源昌 440125195610083411 儿子
上述法定继承人为唯一继承人现确认:范长娇在上述协议中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拆迁补偿款、奖励款、临迁费、安置面积等),选定的南安二期(珑韵花园)B4栋1901房(120㎡户型)由儿子李源昌继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