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1月17日裁定受理申请人广州铁路文化广告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广东广铁天骏传媒有限公司进行强制清算的申请[(2023)粤0106强清1号],依法指定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担任广东广铁天骏传媒有限公司清算组。广东广铁天骏传媒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45日内向广东广铁天骏传媒有限公司清算组(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10号富力中心23层;联系人:陈洁;联系方式:020-28261706)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广东广铁天骏传媒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广东广铁天骏传媒有限公司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广东广铁天骏传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直接责任人员应当向清算组移交公司财产、账册和重要文件,无正当理由拒不移交或不配合移交导致公司无法清算或无法全面清算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特此公告。二〇二三年三月一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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